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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科技开发将吸引社会投资

1999-01-13 来源:光明日报 陈光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今天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有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大科技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

多年来,中医药的研究一直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一些很有苗头的课题难以继续和深入;另外,有些应用性研究课题与临床和生产脱节,难以形成生产力,在科研和社会需求之间、科研和生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距离。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建立起一种新的支持中医药应用开发研究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投资。从市场(投资者)需求出发征集、选择项目,使投资者和研究者在合同约定下,共同研究,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以促进中医药应用开发研究的健康发展。

为了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制定发布了有关《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根据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有关条件和水平,将其分为一、二、三级。强调只有取得相应级别登记资格的实验室方可承担相应级别的课题研究。据介绍,该项分级登记申报每年受理一次,达到标准者,发给相应等级的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今年的申请工作将从1999年7月开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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